为吸引优秀人才到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和《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硕博连读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大校发〔2011〕22号),黑龙江大学在2021年博士生招生中继续开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和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至尊快3平台,负责“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开展“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的学院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选拔工作。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综合素质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拔尖创新人才进入黑龙江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
(一)参照学校公布的《黑龙江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注册合格且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占用学科本年度招生计划。
(三)学校鼓励各学科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招生方式。
四、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攻读硕士期间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3. 遵守校规校纪,无受处分未解除的情形。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具有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的2019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
6.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及选修课的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7.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1次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业奖学金或1次国家奖学金。
8.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提供其它有公信力的外语资质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的学生第二外国语资质需达到上述同等水平。
9.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
10.经所申请导师及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11.科研发展潜力或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7、8项规定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考生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能够非定向全脱产在学校学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后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转至黑龙江大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鼓励毕业三年内的硕士生攻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3.所申请博士专业须与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在申请前3年(2018年1月1日—申请日),人文社科类学科申请人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且期刊属于《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被CSSCI(含扩展版)数据库收录;理工类学科申请人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且被SCI或EI收录。
申请人硕士在学期间同其导师共同发表学术论文,且为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由导师和申请人分署第一和第二作者的,可视同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或国外高水平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达到国内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相当水平)的毕业生,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后,可免除公开发表论文的要求。
5.经所申请导师及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7.学术成果突出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考生的年龄可放宽1至2岁,对发表成果的年限也可适当放宽。
五、申请程序
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材料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请
考生须在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二)报名材料提交
考生须在2021年3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B座207室),收件人:刘义波老师,联系电话:0451-86608729。